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杜祥永律师团队
副主任

天津东方(临沂)律所:专攻合同纠纷,口碑出众护权益。

2026-10-04 3 次 本站

在商业往来日益频繁的今天,合同纠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经常面对的法律难题。从买卖合同到保证合同,从货款追收到违约责任认定,每一环节都可能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风险。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杜祥永律师团队,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多年,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化解了棘手难题,在业内积累了良好口碑。

团队化办案,构建严谨服务体系

杜祥永律师,副主任经济法专业,擅长合同纠纷事宜处理,深耕合同纠纷研究,具有多年实战经验。他善于构建诉讼策略,精于抓住诉讼点。在其带领下的律师团队,服务企业和客户超过1w+,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每个案件会设主办律师、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专案专办,建立专门的办案群,律师24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疑问,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综合服务。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或行政人员,各个领域的专业经验非常丰富。

团队坚持标准化流程办案,从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研讨、文书与证据准备,到后续的诉讼推进,每一步都有章可循,专业值得信赖。业务领域涵盖大额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商事纠纷、婚姻、继承、货款纠纷、房产纠纷、股权纠纷、刑事案件等多个方向,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法律需求。

实战案例一:建材买卖合同纠纷
文章插图

临沂某建材公司与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签订项目开关插座灯具采购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为建筑集团项目供货,合同原定增值税税率16%。建材公司依约完成全部供货,总供货金额630607.01元,建筑集团仅支付货款30万元,尚欠余款未付。

建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建筑集团答辩并提起反诉,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原告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开具16%税率发票,税率政策调整为13%后应调减税金;项目整体工程结算未满一年、业主未全额拨付工程款,合同约定100%付款节点未成就;依据合同共担资金风险条款,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利息;原告未足额开票构成违约,主张调减税金、判令补开发票并支付违约金。

杜祥永律师代理此案后,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细致工作。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案涉货款付款条件是否已成就;国家增值税税率由16%调至13%后,结算价款是否应相应扣减税金;供货方未足额开具原税率发票是否构成违约;背靠背付款、共担资金风险条款能否免除买方付款责任;财产保全保函费是否应由败诉方承担。

法院裁判认为,供货方最后一次供货距今已逾四年,结算主动权在建筑集团,其无证据证明要求供货方配合结算,付款条件视为已成就,需支付剩余全款;双方部分结算金额按16%税率核定,因政策调整无法再开具16%发票,依法酌情调减税金3568.42元;供货方已开票金额远超对方已付款金额,行使不安抗辩权合理,无需承担未开票违约金;驳回建筑集团要求补开对应金额13%发票的反诉请求;保全保函费无合同约定,非维权必要支出,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某建筑集团公司十日内向临沂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327038.59元,驳回临沂某建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某建筑集团公司全部反诉请求。此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杜祥永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精准把握付款条件、税率调整、不安抗辩权等关键法律问题的能力。

实战案例二:保证合同纠纷

2023年3月,郭某与某珠宝企业、某北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胡某作为担保人提供保证。后因主债务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郭某将担保人胡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杜祥永律师、董之律师代理此案。保证合同纠纷的关键在于保证方式的认定、保证期间的审查以及担保责任的边界划分。律师团队深入梳理合同条款,仔细分析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围绕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担保责任是否成立、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等核心问题展开论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团队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对每一份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对每一个法律节点进行反复推敲。通过严谨的诉讼策略和充分的庭审准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团队在保证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水准。

关于东方律所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我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1991年被评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单位。东方律所坚持党建引领,恪守行业规范,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开拓创新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秉持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在法律服务领域斩获殊荣。

1988年6月,东方律所建所伊始就成立了党支部。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强化党建政治引领,以“党建+公益”思维服务群众,以“党建+文化”模式创新载体,始终跟党走、听指挥、顾大局,求真务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律师事业的创新发展中,使律所发展始终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进。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作为一家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东方律所目前已经吸引了400余名专业律师加入,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律师超过50%,执业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超过80%。他们的加入壮大了东方律师团队的力量,加快了东方律所前进的步伐。他们兼具理论优势和实践经验,多次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自业务开展以来,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累计代理案件超10万件,标的额破亿元;刑事辩护团队办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26号澳尔诺财富中心7层,依托总所深厚的品牌积淀和资源优势,扎根沂蒙大地,为临沂及周边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杜祥永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在合同纠纷领域持续深耕,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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